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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优化调整部分行业峰谷分时电价


   进一步推动企业节能降耗,助力我省能耗双控工作,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精神,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,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,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,于近日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,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、改善电力供需状况、促进新能源消纳,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。

  据悉,此次优化调整首先对部分行业优化峰谷时段。去年1月对铁合金、碳化硅、水泥三个行业峰谷时段进行了优化,并于此前将上述行业范围扩大至电石、晶硅和经营性充换电设施。此次将电解铝、钢铁行业纳入调整峰谷时段。经调研,优化调整政策可降低用户日负荷11万千瓦,年增加新能源消纳约0.6—1亿千瓦时,减少碳排放5—8万吨。

  同时,适当延长尖峰电价时段。本次调整对执行尖峰电价的用户尖峰时段进行适当延长。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%。经对部分可调节生产的用户测算,可降低用户日负荷65万千瓦,年减少外购火电等夜间用电约1亿千瓦时,减少碳排放8万吨。

  另外,适当调整谷段电价。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63%执行,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65%执行,低谷时段增加2个百分点,由尖峰电价收入进行补偿,引导用户白天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,通过政策调整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——转自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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